我是经销商,我卖厂家的货,我们打款给厂家业
龙港律师
2025-03-10
面对厂家以业务员行为是个人行为为由拒绝承担责任的情况,您首先应明确业务员是代表厂家进行交易的关键人物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七十条,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,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,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。这意味着如果业务员在职务范围内收款,其行为应视为厂家行为。因此,您可以据此与厂家再次协商,若协商无果,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,如向消费者协会求助、行政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等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业务员已离职,您仍有机会追回货款或获得货物。首先,尝试与厂家沟通,说明业务员行为发生在其任职期间,应视为厂家责任。若厂家不予理会,您可以收集交易证据,如转账记录、合同等,向消费者协会求助或行政部门投诉。同时,根据与厂家之间的协议,考虑提起仲裁或诉讼,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,确保交易安全需做到:1. 签订正式书面合同,明确双方权利义务。2. 确保交易款项直接汇入厂家官方账户,避免私人转账。3. 保留交易过程中的所有证据,如聊天记录、转账凭证、收货单等。4. 定期对账,确保货款与货物相符。5. 如遇纠纷,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,采取合适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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